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从12月1日起,洛阳市将对年龄大、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助保贷款的帮扶。灵活就业人员可采取自愿申请、自由选择助保贷款,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退休后以部分养老金偿还贷款的方式续缴保险。
现状 上年度近一半参保人员欠费
目前洛阳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的有16.73万人,其中城市区13.47万人,县(市)3.26万人。
关于参保缴费、欠费造成的差异,洛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的政策,以甲乙两个女职工为例,两人均1964年10月出生,今年10月同时退休。若两人均为1995年1月参加工作且开始缴费,其中甲职工按月足额缴费,乙职工有3年欠费记录。这种情况下,两人退休后甲职工每月领养老保险金为617.78元,乙职工因欠费3年,每月仅领510.88元,两人每月养老保险金相差106.9元,而且差额还将随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逐年拉大。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4年6月,上年度欠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增加到81946人。那么,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下岗职工来说,洛阳市2014年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年最低缴费为6064.08元。经测算,假设每年社平工资递增10%,5年须缴纳42989元,3年缴纳23306元,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座“大山”。“资金压力仍是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社保的主要制约因素。”
帮扶 出台相关政策,可贷款缴社保
该负责人表示,为帮助解决因资金问题带来的欠缴等问题,洛阳从今年开始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自愿申请、自由选择助保贷款,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退休后以部分养老金偿还贷款的方式续缴保险。
目前,经洛阳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已下发《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贷款助保实施办法〉的通知》,今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可从洛阳银行贷款缴纳社保。
记者了解到,该模式由洛阳市社保局、洛阳银行协作以商业银行贴息贷款方式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问题;由市社保局办理缴费手续,记载个人账户;银行贴补退休前贷款利息,在借款人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以基本养老保险金偿还贷款。
申请助保贷款,您需要了解这些信息
●助保范围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原国企改革过程中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低保人员、军烈属等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贷款额度
贷款人员各年度缴费均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核定,其中本人承担个人账户部分,存入社保局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其余部分可以办理助保贷款,随时可以办理。
●申请条件
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47周岁;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5年。
●如何申请
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近一年的银行缴费凭证等资料到社会保险委托洛阳银行经办专柜填写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根据协议每月对申请人社保缴费账户发放小额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6年,最长不超过8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还款期原则3年,最长不超过5年,单一合同项下不允许提前部分还贷,可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
●如何还款
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后进入还款期,依据制定的还款计划按月从借款人养老金中将应归还贷款本息由市社保局直接转入还款专户,养老金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养老金剩余部分应不低于洛阳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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