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是洛宁县长水乡长水村“会签”报账的日子。一大早,该村事务经办人、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就匆匆走进村委会办公室。经办人详细说明每一宗账务开支情况后,大家集体会审,将合理开支账目进行集中签字报销。
眼下,在洛宁县乡村财务上报销公务开支账目,不仅要集体审核,还要进行“五笔会签”,这是该县乡村财务管理的新做法。为公开、透明、合理用好有限的村级经费,洛宁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村级财务开支由村级事务经办人签字后,经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依次审核签字,最后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审批报销。“会签”范围包括:日常的办公费、培训费、村室维修等费用,村级教育、卫生等公益设施建设及防灾救灾等事务费用等。
为避免“五笔会签制”出现作假和流于形式,该县坚持做到不准各行政村两委班子负责人直接签批报销单据;不准两委班子负责人或报账员直接掌握现金;不准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个人擅自决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不准各行政村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公款送礼等。
“会签制”的实行,有效遏制了人情票据、关系票据和乱开支现象。今年以来,全县388个行政村共拒报不合理开支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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