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讯 今日,洛阳网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做好“蓝天工程”,今年我市出台《城市区分散式燃煤锅炉拆除财政资金补贴办法》,2013—2015年度,城市区内拆除分散式燃煤锅炉将享受每蒸吨2万元的补贴。
据了解,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质,这些都是制造雾霾的元凶,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的供热规划实施后,我市将继续对城市区内实现集中供热区域的分散式燃煤锅炉进行逐步拆除,拆除后,将助力城市区空气质量改善。
此次的补贴对象是2013—2015年度城市区内按照要求对分散式燃煤锅炉进行拆除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照分散式燃煤锅炉的吨位,按每蒸吨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各个城市区环保分局领取《洛阳市城市区分散式燃煤锅炉拆除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者直接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下载,按要求填写后,经辖区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由各城市区环保分局汇总后向市环保局申报,通过验收和审批等程序后,由环保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锅炉资产所有单位或个人。
需要提醒的是,申报单位需要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分散式燃煤锅炉的购置发票、质监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拆除前后的对比照片等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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