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分子,他秉公执法,敢于碰硬;
对检察干警,他率先垂范,恪尽职守;
对亲朋好友,他处事低调,从不张扬……
他就是现任廛瀍河回族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波。
刘波,男,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工作。现任瀍河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该同志在区委、市院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公正执法。他所领导的瀍河区检察院反贪局连续五年在市院年终评比中名列前茅,被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反贪局”,2008年被河南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08年被洛阳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 2011年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保被评为 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1年1月被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1年2月,刘波被任命为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一科科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局工作。该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深入开展反贪查案等各项工作。面对的困难和压力远远超出了他自己的想象。面对重重困难和压力时,他立下誓言,坚决不辱使命,不破大案不回家。在他的带领下,反贪干警在全局开展了“在办案中充实理论、在办案中学习方法、在办案中操练技术、在办案中促进规范”的岗位练兵活动。为了迎接新形势下对反贪工作的挑战,提升侦查能力,他还组织全局干警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听取开展参加了各省、市的反贪骨干的侦查技能培训,吸取各地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的经验和方法。
2010年0至今,刘波主办及协助办理贪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4案28人,其中涉嫌大案要案22件26人,侦破率达到100%,有罪判决率100%,其中涉案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0件12人,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4人,科级干部 2人,连续三年大要案率在全市排在第一位。在全市16个基层院考核中,该我院反贪工作业务三年均名列前茅,挽回经济损失达3000余万元,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使该院反贪局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院小局一跃成为全市闻名的优秀反贪局,成为全省有名的最能战斗的反贪局,他本人也被授予洛阳市检察系统“十佳检察官”。廛瀍河反贪局在他的带领下一举侦破了原新乡市卫滨区原区委书记郑某(副厅级)受贿、贪污、介绍贿赂、滥用职权一千二百余万元特大案件;协助省院查办了河南煤化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刘某(正厅级)受贿300余万元、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特大案件;还协助洛阳市检察院查办了偃师市原副市长赵某、田某夫妇受贿1000余万元特大案件;并集中办理了河南天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某、总经理魏某某行贿250万余余元大案;河南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和沈某某共同行贿行贿76万元大案;伊川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某某(正科级)行贿3万元要案;洛阳聚成农机有限公司李某某对单位行贿64万余元大案;新安县农机局原局长王某某(正科级)单位受贿17余万元大、要案;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结算科原科长史某某挪用公款352万元特大案件;还带领全局协助洛阳市检察院办理了马好强等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大案;三门峡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行贿190万元大案;福建省漳州德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某某行贿76万元人民币大案;洛阳市华伦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某某行贿10万余元港币大案;江苏镇江东兴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倪某某行贿30万元人民币大案;偃师市四诚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曲某挪用公款200万元大案;以原洛阳市粮食局第二仓库原主任宋尚卿为首的10名班子成员受贿300万元窝案等。
反贪工作需要发挥整体战斗力,作为带头人光会办案还不行,还要能管理。刘波上任后,大力进行机制建设和创新,打破“大锅饭”派工办案模式,推行目标责任制,根据特长互补原则把干警分成办案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公平竞争。他大胆创新,提出了“联对子”侦查方法,实行“立体查案法”,集中协调全院的力量,以主侦科室反贪局为依托,利用侦查骨干的攻坚突破能力,分兵行动、多点取证,向大兵团作战、统筹调配、联手互动。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协同作战,从而避免了以往平面办案突破率、立案成功率低的弊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刘波始终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作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准则。正确引导干警树立端正确的人生观、执法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增强严格执法、正确执法的观念。为了防患于未然,把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名局领导包靠包干3名干警,一方面结合院纪检组出台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抓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将干警落实制度、遵纪守法、民主评议等情况都记录在案,细化廉政建设和工作实绩;另一方面是抓随机性教育,根据干警思想表现各异,集中教育针对性不强的实际情况,找干警谈话,干警之间开展谈心等方法心,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互助活动,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事业心,树立了干警的爱岗敬业的精神,办起案来加班加点、日夜兼程、废寝忘食。另外,他安排干警到区法院旁观庭审,以鲜活生动的法庭辩论,来提高干警们收集证据的意识。先后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和“新解放,、新崛起、新跨越”的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促使干警们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冷硬横推”等不文明现象,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发展出发,在转变观念上动真招,在工作落实上出实效,坚持“服务第一”,多为基层服务,多为企业服务,多为群众服务。通过学习,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有了明显大幅度提升高,每名干警能够自觉地使用先进侦查手段,增强的各种实战能力。干警们通过学习也找到了自身的差距,知道了解了现今社会职务犯罪方法、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得到进步,才能适应当前的新情况、新形势。他还改变以前那种以科为单位的传统办案模式,创新办案模式技巧,科学部署警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初查力度,认真落实“三三制”、“三位一体”办案机制和“六加一”办案模式,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下,做到一般案件10天侦查终结,大、要案20天侦查终结。落实查案中侦查一体化机制,在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同时,确保办案安全,把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达到办安案使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得到的有机统一。
办案最难过的是人情关,但多年来,刘波秉承对检察事业的真诚,让无数说情人变成说法人。多次拒绝别人的说情送礼,面对亲友的责问,他说:“我们的职责是监督,监督别人的前提是要端正自己。人情不能违背原则,金钱不能买卖法律。清贫不是耻辱,可一旦有了贪念,我就再也不法无法直起腰来反贪。”他还常常时时告诫全局干警,反贪工作使命特殊,职责重要,反贪惩腐是党和国家的生命钱线,也是人民的信任线。责任是山,忠诚是本,我们时时刻刻都要提醒自己,绝不能人在前面走,背后叫老百姓戳脊梁。对所有说情的人刘波都坦诚相告:我不是不懂人情世故,但我不能亵渎法律的神圣!职责所在,法不容情啊!
刘波就是这样,凭着检察卫士的赤胆忠诚,凭着共产党人的奉献精神,他和他的同事们默默奋战在反贪第一线,忠诚地磨砺斩贪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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