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洛阳 >> 地方新闻 >> 正文
洛阳市纪委第二批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出炉
 更新时间:2015-11-10 19:30:55  点击数:2600
【字体: 字体颜色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获悉,洛阳市《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正式印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进行制度规范。据了解,本批“负面清单”包括惩治腐败、权力制约等六个方面的18条细则,明确规定了作为监督主体的各级纪委(纪检组)所“不可为”的高压线。

    今年2月份,由洛阳市纪委制定的《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第一批)》正式印发,该负面清单是河南省首份关于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负面清单。为了更全面履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在首批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制定第二批负面清单。

    第二批“负面清单”包括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惩治腐败、权力制约监督、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共6个方面。第二批“负面清单”还规定,在惩治腐败方面,本地本单位的举报反映未按要求集中管理、未建立实施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等行为都不被允许。

    此外,纪委(纪检组)对发生的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查办;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督促不力,下级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严重过失等行为均属于负面清单。洛阳市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的,按规定追究相关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的责任。

pic
  • 上一篇: 孟津县朝阳镇新增2个“两新”组织党支部
  • 下一篇: 八旬老人绊倒无人扶 洛阳师院女生伸援手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推荐文章

  • 当前没有记录!
  •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