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这是文明礼貌;但反过来,老年人或孕妇是否可以强迫别人让座?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多个维度,重新定义河南人文明行为基本规则。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汝北介绍,草案分别从爱国、公共秩序等十一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创新性地以“爱国文明行为规范”打头、以“国际交往文明行为规范”收尾,体现了我省文明行为立法的政治站位和国际视野,在国内尚属首例。
说法
过马路玩手机,最高可处罚200元
杨汝北介绍,在一些具体领域,比如养犬、公共场所禁烟等突出问题,草案列举了6条,明确有这些行为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这6条分别是: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地面和其他公共设施上非法涂写、刻画、喷涂、粘贴;从建筑物或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拉客;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
此外,草案明确,违反相关规定,辱骂、威胁、推搡劝阻人或投诉举报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紧急现场救护、扶助等救助行为,被助人及其近亲属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企图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共秩序
不从建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
高空抛物是最近几年的热点话题,公众对此类不文明行为极度反感。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也出台意见,明确各级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不过,高空抛物、坠物并非上升到案件才被重视。不少小区有居民因为懒惰、吵架、熊孩子捣蛋等原因,会认为扔点东西不算啥事。针对此类现象,草案明确,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不从建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
此外,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草案还明确:公民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开展健身、娱乐、宣传、销售、庆典等活动时,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避免噪声扰民等。
文明出行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得霸座、强迫他人让座
近年来,因为不文明出行引发的网络热点话题屡屡占据头条。高铁“霸座”、地铁上老年人骂哭不主动让座的小姑娘乃至在公交车上乘客与司机闹矛盾冲动抢夺方向盘等。
草案针对公民文明出行应当遵守的规定,给予9条列举。其中包括: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上下客时有序停靠,不甩客、欺客、拒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有需要的人让座,不得抢座、霸座、强迫他人让座;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辱骂、拉扯、殴打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交通安全;不破坏共享交通工具及其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后按照规定有序停放。
文明社会
鼓励国家机关向社会免费开放卫生间、停车位
就保障与监督方面,草案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共享经济平台企业等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其中,草案规定,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向社会免费开放本单位卫生间、停车泊位等设施。
共享交通工具运营企业应当科学规划,合理投放运营车辆,运营车辆要清洁,停放车辆要整齐,及时修复破损车辆、清理废弃车辆。
文明社区
遛狗应拴绳,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小区是市民的家,小区环境需要人人维护。随着城市养狗家庭增多,关于文明养犬的话题,也屡次被热议;城市出行,不少人选择“小电电”,由此出现的从楼上乱扯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也屡禁不止,因为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情况也经常见诸报端。
因此,草案对文明社区建设作出7条规定。其中包括:不乱停乱放车辆,不违反规定为电动车充电;不违规饲养畜禽、宠物、大型或烈性犬只,携犬出户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针对乡村文明建设,草案则提出,文明办理红白喜事,不索要、收受高价彩礼,不盲目攀比,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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