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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永 |
立法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发展更加有序、人民生活自尊自信。要坚持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底层,把关注点放在容易被社会淡忘的群体身上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旗帜,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实现小康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目标,必须加快法治陕西建设。我理解,法治陕西,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就是要形成在宪法精神指导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陕西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都置于法律约束之下,做到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愿望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立法工作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序、人民生活得更加自尊自信。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立法,坚持把注意力放在社会的底层,把关注点放在容易被社会淡忘的群体身上,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立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所愿的法。
为促进科学发展立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全省发展,紧扣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眼发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科技驱动、消费推动的作用,抓住经济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制定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法规,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专项立法。
为保障改善民生立法。推进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群众增收、生态文明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为群众更好的生活提供坚强保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两新组织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等方面的立法探索,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渠道,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祥和平安的社会环境。
为深入推进改革立法。把立法工作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把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文化体制、医药卫生等领域的改革成果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加以固化,另一方面要敢啃硬骨头、敢打攻坚战,加强立法研究和调研,借鉴兄弟省的先进经验,积极为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供法律支撑。
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要改进领导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法制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加注重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发挥法治作用,扎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中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公正执法,从换届新班子组建起,自觉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决策部署、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日前在建设法治陕西工作座谈会上说
本报记者 姜 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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