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人物 >> 所有文章 >> 正文
西平民警成功挽救一名失足青少年
 更新时间:2013-3-27 10:37:59  点击数:2701
【字体: 字体颜色
 
  3月26日,西平县公安局五沟营派出所用真情成功教育说服一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日趋复杂化,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经济,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直接干扰,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对青少年犯罪,不能仅限于打击,更应该防范、防止青少年犯罪。
  2008年7月1日,西平县五沟营派出所接到五沟营镇中学学生王某报警称同校的学生李某多次威逼自己给对方拿钱,不给钱就打。接到报警后,五沟营派出所紧急出动警力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该校学生李某还多次向张某、康某索要现金。案发后李某一直外逃,五年来到处流浪,在外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几年来,五沟营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做其说服劝投工作。为挽救其不再走向犯罪道路,今年民警又重新对该案件进行了疏理,针对案件涉及到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想法,民警放弃休息,多次到李某家中给其父母做工作,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民警的真情最终消除了李某父母心中的顾虑。2013年3月26日李某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某供述,当年在学校采取威逼等方式向同校学生王某、张某、康某三人索要现金七十余元,事后十分后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民警对其做出了取保侯审的从轻处理。
 
杨德清  彭旭敏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宣传科
pic
  • 上一篇: 湖南27岁副县长回应质疑:父亲已经不是领导
  • 下一篇: 郑州一官员被曝性侵女子 纪检委称双方均已报案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