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人物 >> 所有文章 >> 正文
洛宁教师遇车祸死亡肇事司机逃逸 自首者被疑替罪
 更新时间:2013-4-19 9:34:30  点击数:2424
【字体: 字体颜色
□见习记者魏朝林实习生李晓波

  本报洛阳讯4月9日晚上9时10分,洛宁一高老师张红伟和同在该校教书的妻子李雪贞上完晚自习课回家,距离家门口约500米处,身后冲来一辆面包车,将张红伟撞飞到路边停放的搅拌机上,导致张红伟当场死亡。事发后肇事司机弃车逃逸,次日上午,洛宁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张书芳到交警队投案自首,却被受害人家属质疑其“顶缸”。李雪贞告诉记者:当时开车的是个年轻人,根本不是他。

  据李雪贞介绍,当日晚上她和丈夫上完晚自习课回家,路途中,从他们身后冲来一辆面包车直接将丈夫撞飞,落到附近停放的搅拌机上。

  “当时没有听到车喇叭声,把我吓呆了。”李雪贞回忆说,她顾不上拦肇事车,马上跑到丈夫身边,发现丈夫血肉模糊,任凭她怎么呼喊都没有反应。李雪贞告诉记者,打开驾驶室下车的是个年轻人,身高约1.7米,自己当时是从他身边跑过去的。“路口虽然没有路灯,但是马路对面有一家店铺还亮着灯,能看清楚。”

  [逃逸]肇事者弃车逃离,次日上午投案

  李雪贞不停呼喊救人,但是肇事者逃离现场。“和司机一起跑的还有一个人,这说明车上当时有两个人。”李雪贞说。路人听到呼喊后赶到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很快,洛宁县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现场。据李雪贞亲戚提供的洛宁县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伤者胸部闭合性损伤、下腹部开放性损伤、右腹股沟区皮肤裂伤,救护车到达现场时患者已死亡。

  “事发后洛宁县教育局领导也来到医院。”李雪贞说,“我在病房里没有见到他们,听家人说局长来了。当天晚上我们还不知道肇事者是谁,但是已经报警了。次日上午,洛宁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张书芳来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获悉肇事者是张书芳时,李雪贞第一感觉有问题:我和张书芳同在城关镇教育办家属院住,已经10多年,见面无数,我还不认识他?张书芳已经50多岁了,而撞人的是个年轻人,怎么可能是他?

  事发后,张书芳的家人通过教育局、学校多次和李雪贞沟通,谈论赔偿事宜。李雪贞家人认为:赔偿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但是一定要查清楚谁是真正的肇事者。如果连肇事者身份都摸不清,张红伟老师死不瞑目。

  [警方]经过调查不存在肇事者顶缸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处理此事的交警丹鑫。据其介绍,经过调查,当晚张书芳驾驶豫CG5091小型普通客车,沿兴宁路由西向东行至事发路段处,向道路北侧路口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将行人张红伟撞倒,造成张红伟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书芳弃车逃逸,次日上午9时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丹鑫说,张书芳到交警队后称当时由于害怕才逃逸的,经过抽血化验,确定他并未饮酒。对于家属提出的酒后驾车、顶缸我们经过调查后认为都不存在。根据调查,张书芳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张红伟不负事故责任。

  [质疑]从逃逸到投案,到底发生了什么

  对于交警部门的认定,李雪贞及其家属则不予认同。肇事者可能另有其人,张书芳只是个替罪羊。大家都是在教育系统工作,况且还在一个院住,怎么也眼熟呀,而肇事者和张书芳体貌特征相差悬殊。肇事者先逃逸再投案,作为受害者家属怀疑肇事者另有其人。

  “就算是张书芳开的车,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行为?投案后交警部门并没有立即进行抽血化验,在我们家属要求下才抽血,那时候已经是上午11点多了,如果喝酒不多,反复喝水会稀释酒精含量,作为一个司机,很明白酒后驾车和非酒后驾车需要承担的后果是不同的。”李雪贞说。

<!--/enpcontent-->
pic
  • 上一篇: 1名中国公民在波士顿爆炸案中遇难
  • 下一篇: 院士:汶川地震后四川百年将无强震说是误导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