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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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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开车肇事 儿子替他道歉
 更新时间:2014-3-20 18:15:52  点击数: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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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网-淇河晨报消息 (记者 金锏)17日中午,市民张先生打来电话称,淇滨区淇滨大道与桂花巷交*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轿车撞上了一辆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轿车驾驶员自称是“信访局的”,还让与其交涉的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爱去哪儿告去哪儿告”,引发围观群众的不满。

轿车一下子撞在出租车上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当事人之一、出租车乘客马女士。马女士称,当日11时许,她乘坐的出租车路过淇滨大道与桂花巷交*口附近时,一辆白色的两厢轿车突然从桂花巷快速驶出,转向淇滨大道时,轿车一下子撞在了出租车的右侧车身上。

马女士说,出租车本来是直行,白色轿车将出租车撞到了马路中间的黄线上。“轿车司机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我跟他说我的腿受伤了,当时他说话很难听,说自己是信访局的,姓陈,还说让我记下他的车牌号,‘爱去哪儿告去哪儿告’。去派出所处理事故时,他也是让别人去的。”

淇滨区信访局:有其人,但非公务人员

18日上午,淇滨区信访局宋副局长对此表示,他确实知道这名陈姓工作人员。据他了解,陈某是该局借用的工作人员。“他不是公务人员,17日出事当天,陈有事请假。与他人撞车、处理事情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宋副局长说,陈当天驾驶的车辆不是该局的公车。

当事人陈先生对17日发生的事情也很气愤。“当时我的车从巷子里出来,是出租车的速度太快,撞了我的车。撞的情况并非很严重,只是两辆车的前轮蹭到了一起。”陈先生说。

“当天下午我有事情要办,所以没到派出所处理此事,但我让儿子去了派出所。”陈先生说,“当时乘客的态度很不好,他们问我个人情况,我才说是信访局的。”

记者随后从马女士处获悉,17日下午3时许,在九州派出所,对方的儿子出面赔付了她在医院检查的费用,并向她道了歉,对于此事她不想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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