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焦作讯 在垃圾中转站工作的女工程某,因倒垃圾问题与人争吵,继而情绪失控用头将男子嘴部撞伤,牙齿撞落,结果不仅赔偿了高额医疗费,还被拘役。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于8月4日判处程某拘役五个月。
36岁的程某是焦作市一个垃圾中转站的临时女工。2013年6月16日早上8时许,在垃圾中转站对面饭店上班的冯某指挥饭店的工人到此处倒垃圾,因饭店里的垃圾汤水较多,致使垃圾站地面较脏。程某看到难以清理,非常生气,和冯某就倒垃圾问题争吵了几句。被人拉开后,冯某站在垃圾中转站打电话,看到肮脏的地面,生气的程某一时情绪失控,突然冲向冯某,用手抓冯某的胳膊和脸,用头向冯某的嘴部撞去,致使冯某嘴部受伤,两颗牙齿外伤性脱落。经鉴定,被害人冯某之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程某主动到达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案件审理期间,程某的姐姐与被害人冯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代表程某一次性赔偿冯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8000元。冯某也对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在量刑时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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