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宪伟 韩跃) 男子借做生意之名诈骗熟人钱财购买彩票,多次催要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拒不还款。8月12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高国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高国庆现年40岁,安阳县西部人。2013年3月份,其通过别人认识了被害人胡某,经过几个月的交往后,两人逐渐熟悉起来。同年7月2日,被告人高国庆谎称要到山西省平顺县一合金公司购买废铜,在骗取胡某的信任后,让胡某将10000元现金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号上。次日,高国庆将该笔款项取走,用于购买彩票。后胡某多次找被告人高国庆催要,高国庆均以种种理由予以推托,胡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被告人高国庆于同年12月13日将所有款项退还给了被害人胡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国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现金10000元,属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退赃,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