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张学军 通讯员 李瑜)8月10日上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孙培超犯放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对其中三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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