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人物 >> 所有文章 >> 正文
儿子因嫌母亲唠叨用擀面杖将其打死获刑11年
 更新时间:2015-8-25 19:12:12  点击数:2747
【字体: 字体颜色

  本网讯(程贵忠 杨维臣)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农村一中年男子在饭后洗碗时,因母亲唠叨他浪费水,便用擀面杖将其打死,8月24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现年48岁的陈某平时好吃懒做,因家里贫困一直找不到媳妇,这么大了还和父母住在村委会院内的地下室里,经常和母亲发生口角并殴打母亲,由于陈某患有精神病,母亲也就忍一忍、让一让过去了,没有放在心里。今年2月13日7时许,陈某在自己家吃过饭洗碗时,因母亲认为其浪费水,便唠叨他几句,陈某恼羞成怒,便手持自家的擀面杖对其母亲的背部、臀部等部位进行长时间殴打,导致其母亲当即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母亲系用钝器(棍棒类)多次打击造成皮下出血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经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陈某作案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对其母亲的唠叨产生不满后,故意伤害其母亲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在审理期间,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发生在亲情之间,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pic
  • 上一篇: 平顶山石龙区公路局原局长刘广印被“双开”
  • 下一篇: 货车藏匿有毒氨气罐 男子涉违法运输危险品被罚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