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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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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院长法庭审案获赞
 更新时间:2015-12-3 16:05:58  点击数: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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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下,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泼陂河人民法庭审判庭内,一起离婚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该案合议庭由三名审判员组成,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审判长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担任。

结婚十余年的夫妻余某和何某,因长期在外务工,导致夫妻双方缺乏沟通,丈夫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开庭前,李辉院长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并且多次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他带领合议庭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审理语言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举证质证后,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就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合法有序、层次分明、用语通俗、争议焦点归纳明晰。在法庭调解阶段,李辉院长语重心长的从夫妻感情、孩子成长、乡约民俗等角度,对原、被告进行了耐心劝解,希望原、被告能重归于好,但由于原、被告意见分歧很大,当庭调解无果。

据介绍,院长俯身下基层,深入人民法庭开庭审案,是光山法院为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的又一创新举措。在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制度下,该院积极拓展院领导办案范围,将院领导办案范围从法院机关庭延伸到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当事人家中,让院领导走出法院,来到纠纷现场,进行示范开庭。院领导办案范围的延伸,进一步推进了开庭规范化,为确保案件质量提供了保障。 

作者:余小东 雷建 

(作者单位: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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