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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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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管好扶贫款 淇县扶贫办主任等4官员被严处
 更新时间:2016-3-9 18:38:26  点击数: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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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两级纪委根据群众实名举报,严肃查处了淇县源林果业专业合作社弄虚作假骗取扶贫项目资金案件,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倒查,淇县扶贫办主任等4名责任人被严厉惩处。

  2013年,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形盆村党支部书记、淇县源林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秦水花,向县扶贫办申报了薄皮核桃新品种科技扶贫项目,但在实施过程中,秦水花却把扶贫项目当成“唐僧肉”,看成是对群众的施舍,只对个别有关系的农户按标准进行了发放,通过打造“盆景”以应付检查验收,并通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28万元,并个人侵吞其中10.1万元。秦水花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市、县两级纪委围绕该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发现淇县扶贫办主任薄报亮、副主任靳文明在审批项目的过程中存在收受合作社所送礼金,摊派加油费用等问题,扶贫办扶贫股长王洪芳、县财政局农财股长许焕新在现场检查验收环节存在工作失职等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鹤壁市纪委责成淇县纪委对相关4人进行追责:给予薄报亮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降为科员)处分;给予靳文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洪芳、许焕新2人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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