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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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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私家车给无证妻子练车 夫妻二人双双受罚
 更新时间:2016-6-19 19:02:17  点击数: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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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虎 通讯员徐健阁报道 大家都知道,在路上练车,其车必须是驾校正规的教练车,或者是经过公安部门检验合格且具备资质的社会车辆,私家车是不能作为教练车上路练车的。通许县的罗某可不这样认为,为了图个方便,把车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妻子黄某驾驶练车,没想到被通许县交警查个正着,夫妻二人双双受到处罚。

6月12日17时许,通许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县城裕丰路段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询问后得知,黄某驾驶的汽车是其丈夫罗某借朋友的,因为过两天黄某要考科目三,罗某便开着朋友的车带妻子到裕丰路附近练车。罗某明知道妻子黄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私家车不允许上路练车,居然还将车交给妻子来驾驶。当黄某驾驶该车行驶到裕丰路与富民路交*口附近时被在这里执勤的民警查获。

民警查明违法事实后,对罗某夫妻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的罗某处以1000元罚款,对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黄某处以1000元罚款,夫妻二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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