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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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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溜入新娘房间盗礼金 获缓刑两年罚金两万
 更新时间:2016-7-13 20:40:10  点击数: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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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网新乡7月13日电(刘鹏 郭文涛)受邀参加朋友婚礼,并担任伴娘角色,谁知婚礼中竟见财起意,将新人的礼金盗走。记者13日获悉,河南封丘县法院近日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该伴娘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封丘县法院披露,2015年11月23日,刘芳芳(化名)的朋友刘莉莉(化名)结婚,邀请刘芳芳当伴娘。中午一点多,刘芳芳趁所有人在客厅吃饭之际,溜到新娘刘莉莉的房间,将放在抽屉里的一个白色皮包偷走。回到家后,刘芳芳把皮包里的17400元钱拿出并将皮包扔掉。

  2015年11月29日晚上,刘芳芳在登录QQ后发现受害人空间里发表的一条“说说”,大概意思为刑警队已经查出当日婚礼上的行窃者是六个伴娘中的一个,如果现在把钱送来,可以不追究盗窃者的责任。

  本来心里就忐忑不安的刘芳芳,于2015年12月1日通过QQ的悄悄话以匿名好友给受害人发了一条信息,内容是其在外地,过两天还钱,希望能原谅自己一次,同时让受害人给她发一个卡号,以便把钱打过去。直到2015年12月10日,刘芳芳通过ATM机分两次给刘莉莉打了钱。

  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芳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刘芳芳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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