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人物 >> 所有文章 >> 正文
开封97岁奶奶级楼长"王大大" 邻里和谐都夸她
 更新时间:2017-3-2 6:47:41  点击数:2795
【字体: 字体颜色

人民网开封3月2日电 (张毅力、慎志远、肖懿木、常力元) 在开封市禹王台区繁塔办事处禹西社区的繁塔5号院,有一位人人敬爱的“王大大”。虽已是97岁高龄,老人却是小院里最忙的人:邻里不和、家庭纠纷、费用收缴等繁杂事务,老人全都管。几十年来,“有事找王大大”已然成为小院居民的习惯。

“王大大”本名徐玉真,因夫家姓王,大家都亲切称呼她“王大大”。繁塔5号院建成于1982年,是一个有着36户人家的小家属院。虽说住户不多,却是一个矛盾不少,时常让社区工作人员头疼的小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弥足珍贵。经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人员的充分了解、沟通,委任徐玉真老人为小院院长,负责小院内的有关事宜。别看老人家年事已高,但眼不花,耳不聋,更重要的是思路清晰,群众拥护。

徐玉真老人上任后,先从小院难以上缴的卫生费、邻里矛盾着手。老人拄着拐杖挨家挨户拉家常、做工作;同居民代表和自来水公司商议,将水表改成一户一表,为小院邻里解决困扰多年的问题。谁家夫妻吵架、婆媳不和,老人认真倾听、耐心调解;谁家有困难,她都会搭把手,尽心尽力为小院居民排忧解难。

“王大大德高望重,院里的居民都拥护她。不管谁家有困难,王大大都去帮忙解决。事儿一遇到她,马上就能解决,现在我们邻里之间相处得都很好。”居民刘玉玲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两个人带着怒气去找王大大,老人一调解,马上就把矛盾化解了。现在社区的一些工作,王大大都做了,帮我们减轻了很多压力。”据开封市禹王台区繁塔办事处禹西社区书记屈洁介绍,有事儿找王大大,矛盾不出门就能化解,问题总能得到圆满解决。

老人到底有多牛?徐玉真老人说,不管是公家盖房还是低保金申领,该找哪个部门咨询、办理,她都门清。“我说话都是按政策,绝对不胡来。有人就问了,你这么大年纪,这些国家政策你咋会知道?我喜欢看电视,领导人讲话我都认真看,把政策一条一条破解开、吃透,大家都信服。”

如今,徐玉真老人不仅得到小院居民的认可,“金牌和事佬”的名声也传了出去。“只要一提起王大大,大家都知道是五号院的老太太,是个好管闲事的老太太。”屈洁说。

名声在外的王大大忙起来是啥节奏?以出门买菜这件事儿为例,老人在一条街上就能遇到三、四件事儿,往往买一次菜,得两三个小时才能回家。

徐玉真老人说,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门学问,调解矛盾也是个技术活。不让矛盾双方日后见面、相处时感到别扭,是老人调解矛盾时秉承的原则。“闹离婚的夫妻,都是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到我这儿以后,我让两个人分开说。了解情况以后,单独和每个人聊,把存在的问题指出来,俩人都很认同,问题就解决了,现在日子过得都可好。”

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作为邻里的陶保庆、刘玉玲夫妇,被徐玉真老人的精神感动,自费为小院安装了新大门,并定期进行修理维护;还自制几个垃圾桶,安装在各个楼道口。

“这事儿都不值一提。家里搞着装修,干着也方便。王大大这么大年纪了还跑前跑后的,我们都还年轻,能为大家办点好事儿都愿意做。” 刘玉玲说。

在徐玉真老人的带动下,繁塔5号院涌现出一个又一个先进个人,形成了人人称颂的先进群体。据屈洁介绍,院里不仅有七十多岁的罗凤娥老人二十多年坚持义务扫地、还有任劳任怨照顾卧床公婆十几年的好儿媳蔡红霞。“居民都说,王大大这么大年纪还在义务做好事儿,我们一定要沿着王大大的脚步走下去,把好的东西传承下去。”

如今的繁塔5号院,环境整洁,邻里和睦,互帮互助,蔚然成风。为构建辖区和谐社会树立了标杆,带来了良好的风气。“5号院邻里之间非常和谐,相处融洽,很朴素的居民感情在这个小院子都有体现。一到过年,这个小院就热闹起来了,男女老少纷纷出门拜年,大家相处得像一家人。”

“儿子经常劝我,让我歇歇。我不累,我愿意说,为大家解决问题,家家户户都过得好好的,不好吗?党能用我一天,我能干一天,我就会干一天。”徐玉真老人说。

在交谈中我们得知,受母亲徐玉真的影响,老人71岁的大女儿,退休后也成为了一名社区工作者,尽心尽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pic
  • 上一篇: 纪委书记与我们聊幸福
  • 下一篇: 由疯狂赌徒成为A级逃犯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