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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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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小伙网上立案,足不出户要回手机
 更新时间:2017-6-6 19:32:25  点击数: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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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到过法院,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最终原告撤诉。据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原告李某是江苏人,今年三月份,他在深圳市一家网吧上网时,不慎丢失一部价值两千多元的手机。事后,李某报警,通过民警调查,发现其手机被河南遂平籍小伙王某捡到,李某和民警多次与王某联系,希望其能归还手机。最初王某还答应归还,后不知何故,拒绝归还李某手机。于是李某准备起诉王某,但是办理立案必须要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往来路途遥远,十分不便。后来李某通过上网了解到目前河南已开通网上立案系统,于是其通过互联网填写并上传了有关案件的诉讼材料,很快便完成立案登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归还其手机。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被告沟通、反复劝说,最终做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通过邮寄方式将手机寄还给身在江苏的李某,李某如愿收到手机后,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李某足不出户便要回了自己遗失的手机。

据承办法官介绍,这起案件是遂平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网上立案案件。网上立案,就是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网上提交申请立案材料,法院立案部门对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诉者。长期以来,有些群众由于准备资料不全,常常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立案手续。而网上立案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24小时开放,坐在家里就能向法院提出民事一审、强制执行案件的立案申请。无论是律师还是普通市民,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企业法人,尤其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当事人,还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补齐或更正,真正做到“让信息化多服务、人民群众少跑腿,”大大节省立案成本,提升立案工作效率。

 

 

作者:上官丽娜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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