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整天的耐心劝解,不辞辛苦与被执行人王某、冯某交谈,终不负期望,二人于下午五点主动履行案款5万元。
尚某与王某、冯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尚某借款5万元,冯某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借款后王某向尚某出具了一份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一份,还款期限到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归还与冯某的借款,并迟迟拖欠,还款遥遥无期。无奈之下尚某遂向法院申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查明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尚某借款5万元,冯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但二人均未按约定的时间到法院进行调解,事后多次电话调解无果。在申请人的帮助下,于近日在被执行人王某家找到了王某,通过王某的联系,冯某也主动到达王某家中。一上午的劝解下,二人仍没有要还钱的意向,承办法官眼看不便在拖下去,遂告知王某、冯某二人,如仍拒不履行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旦被拘留,先不说不好看,家里的农活也就搁下了。并耐心劝说二人,欠债还钱,应做诚实守信好公民,好借好还,否则别人知道了下次在没人肯帮你们了。
王某、冯某二人亦是耐心的听取劝诫,终于在下午五点筹齐借款,亲手把借款交予尚某,并向尚某表示了歉意。自此,尚某申请执行王某、冯某借款纠纷一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调解看似苦累又麻烦,但亦不失为一个解决执行案件的好办法。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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