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琐事与邻居发生矛盾致人轻伤案件,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拘役五个月。
2016年10与6日15时许,被告人方某及妻子李某因琐事与邻居刘某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方某将刘某鼻子咬伤,致使刘某右侧鼻翼部分缺损,经法医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被告人方某对刘某的损伤程度有异议,2017年4月20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方某的家属与被害人李某的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表示互相谅解。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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