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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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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老人银行存款 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更新时间:2018-10-29 8:39:40  点击数: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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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岁的李某翻墙盗走孤寡老人的银行存折,并取走存折内的存款700元。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6年7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李某翻墙到遂平县玉山镇培楼村赵某家中,从赵某东屋北间柜子里盗走一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折,后李某于2016年7月22日到遂平县玉山街,让刘某帮其从该存折中取走人民币700元。案发后,李某已将赃款退还给赵某。另查明,被害人赵某出生于1951年11月12日,于2010年7月1日起享受五保待遇,属于孤寡老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李某主动退还赃款700元,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盗窃孤寡老人的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遂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遂平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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