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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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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失望欲离婚 法官调解和好撤诉
 更新时间:2018-11-7 15:18:38  点击数: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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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是夫妻一辈子的事业,需要双方共同付出去努力经营。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宋岗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丈夫婚后未尽夫妻义务,妻子便在结婚10多年后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和好如初。

    2004年3月,原告郑某(女)与被告史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 婚后育有2个孩子,四口之家本应幸福美满。但因被告史某有长期醺酒嗜好,时不时对原告家暴,对孩子的成长不关心,长期累计下来的这些事情让原告对婚姻失望。2018年9月,原告郑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史某离婚。在开庭前,承办法官马树亮对双方组织调解,了解事情原委。原告也希望好好过日子,但是被告在调解的过程中表态不明确,原被告几度争吵,法官把两方分开认真耐心劝导,希望被告做出表态,原告也要理解被告作为一家之主在日常工作生活所面对的压力,方应妥善处理家庭关系而不应冲动离婚。经过法官的一番细致劝说,被告当着原告和法庭工作人员的面书写保证书,原告也表示给被告一次机会,只想以后好好生活,两人最终和好并撤诉。

其实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占比较高,有些因了解不够,草率结婚;有些日常琐事消磨了夫妻的感情……婚姻生活经营要说难,其实也是容易的,需要双方认真负责,共同经营。家庭和谐是每个人所追求的,也是办案法官所希望的,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面对离婚纠纷时,更多的追求双方和好,当然也会尊重当事人意愿,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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