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余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当时向余某购买外墙保温材料,由于资金困难,便以借条形式支付了材料款,后余某多次向陈某追要货款未果,向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陈某偿还余某货款6万元,调解生效后,陈某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陈某置若罔闻,后通过网络查询和多方调查打听,亦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无奈,经申请人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11月,执行干警得到线索称:陈某现居住房屋马上要拆迁改造,得此消息,执行干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后,迅速将案件恢复执行,并与拆迁办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冻结陈某拆迁款,眼看拆迁款迟迟未到手,陈某焦虑如热锅上的蚂蚁,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至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解决执行难,执行干警肩负使命,尽心竭力。在执行路上,执行干警最大的心愿就是:尽最大努力实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公平正义,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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