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蔡县男子李某因与妻子闹矛盾情绪失控,声称要点了加油站,被在该加油站加油的汝南交警迅急控制,才避免酿成一场火灾。
2月16日下午2时30分许,上蔡县男子李某驾车带妻子到南海禅寺上完香后,驾车准备赶往驻马店。当沿南海大道行至汝南县车管所对面一加油站附近时,李某与妻子在车内发生激烈的争吵,妻子要求下车,李某就把车停在加油站旁边。停车后,李某的妻子不理会李某,拉开车门下车准备去加油站内的厕所方便一下,李某也下车一路跟着妻子到了加油站内。见丈夫跟来,李某的妻子告诉加油站工作人员说李某兜内装有打火机,因两口子生气,在其下车去加油站之前李某就嚷嚷着声称要点了加油站。闻听此言,大吃一惊的工作人员立即警觉起来,迅急停止加油,并将此紧急情况向正在此加油的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警赖保华、万留喜和辅警张玉良报告,而此时李某已靠在了一台加油机上。情况十分危急,一旦李某情绪失控,火灾险情可能随时爆发。
险情就是命令!交警赖保华、万留喜和辅警张玉良3人立即上前对李某进行警告劝离,但李某始终靠在加油机上不走,想到李某可能随时从兜内掏出打火机点燃加油机,三位同志迅急将李某控制,强制带离加油站。为防止再发生意外,交警赖保华、万留喜和辅警张玉良三位同志随即将李某移交给随后赶到的三里店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理。
作者单位: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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