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的驾驶证因交通违法记13分,他不仅未及时进行学习清分,反而还酒后驾驶机动车。近日,该男子面对河南许昌交警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开出的记12分、罚1000元的处罚单时,后悔不已。
2019年03月19日晚上,河南许昌交警支队第一交通执勤大队在天宝路与学院路交*口设卡夜查酒驾,这时一辆白色轿车迎面驶来。停车后,该男子迟迟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且满口酒气,民警立即让司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白色轿车的驾驶人名叫刘某(化名),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已经记分有13分,处于超分状态。
刘某对自己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加上之前刘某驾驶证上的13分,刘某现在已经在一个周期内驾驶证记分25分,超过24分,需要到车管所报名学习,并且重新考试科目一与科目三两项。
许昌交警提醒
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时视为没有驾驶资格,一定要通过学习考试恢复资格后再开车上路。并且开车不是闹着玩的,喝酒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一旦发生车祸,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来源: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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