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冯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16年,冯某承接了王某的安防监控工程,两人签订合同,共计工程款26500元。该工程于2017年7月完工,完工后冯某向王某多次催要工程款,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予支付。2018年冯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调解: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冯某工程款26500元,原告冯某自愿放弃违约金。在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仍不支付工程款,冯某于2019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进行网络查控。随即便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但王某态度强硬拒绝调解,并不听承办法官的劝戒,不是推脱还款就是以不在家等理由拒绝还款。几次联系无果后,网上网络查控信息也收到反馈,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帐户中完全有足够的钱支付工程款,承办法官随即进行网上财产冻结、划拨。顺利扣划案款26500元和执行费,并告知被执行人王某。
6月3日,承办法官通知申请人冯某来领钱,申请人冯某看到被拖欠两年的工程款终于被追回,激动地双眼含泪,不断地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帮自己讨回血汗钱。自此,冯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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