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想到就1000多块钱,张法官还一直惦记着,你们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法官为民服务的情怀。”2019年7月22日上午,西平县法院执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款后,张某脸上乐开了花。
据了解,原告张某于2018年在被告于某果园上干活,被告没有及时给付原告工资,并承诺有钱后马上给付,然而被告并未按约给付工资,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没钱为由推诿,无奈,原告只有诉诸法律,西平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张某与被告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于某自愿于2019年5月29日前支付张某工资1160元,然而,被执行人并未如约履行,张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局张法官考虑到该案为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民生的案件,为尽早帮助原告付某拿到辛苦钱,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于某,做其思想工作,耐心释法说理,并告知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于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立即给付工人工资,还请欠款,申请人同意申请结案,本案就此执行完毕,张某要回了应得的工资,脸上终于重现了久违的笑容,连声道谢,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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