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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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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法院:电话微信来沟通 顺利执结罚金案
 更新时间:2020-3-31 9:37:28  点击数: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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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6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上办公电话、微信劝诫,成功执结了一起2万元的罚金案。

     2018年,家住遂平县的王某比照银行存单伪造了一份内容相同的假存单交给家人。2019年2月,王某的家人持假存单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案发后,王某于2019年8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王某服刑期满后,一直未缴纳罚金。该院刑事庭将此罚金案件移至执行局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由于当时疫情形势严峻,不便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执行法官及时转变工作方式,借助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手段,邀请王某加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既能及时掌握王某的出行轨迹,又能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释法明理下,王某表示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2020年3月26日,该院收到王某缴纳的罚金汇款后,对其解除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提醒您:

判处附带罚金刑的被告人,刑满释放仍拒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将进行强制缴纳,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现在已进入大数据时代,一旦进入执行环节,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系统也自动列入个人诚信档案,直接影响个人今后的工作、生活,还会影响到子女,将使你后悔莫及!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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