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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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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起纠纷 执行和解释前嫌
 更新时间:2020-7-28 9:08:25  点击数: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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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是木兰替父的故事

      亲情,是孟母三迁的佳话

      亲情,阿炳二泉映月的旋律

都说,母子连心

但是母子之间产生了隔阂怎么办?

 今天,就看们的执行干警如何释法明理,顺利化解郜某与儿子的“亲情纠纷”             

6月11日,西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陈泉宇来到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九旬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申请人郜某与被执行人郭某长达数年的亲情隔阂,通过执行干警陈泉宇的耐心引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母子二人冰释前嫌。

老人起诉

郜某(女)现年90多岁,膝下有6个子女。郜某诉称自己年事已高,常年疾病缠身,日常医疗开支较大且无经济来源。郭某是自己的三儿子,其他的子女已按时给付生活费,唯独三儿子郭某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2020年1月14日,郜某以赡养纠纷为由,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郭某每月5日前支付原告郜某当月赡养费人民币192元,并立即归还原告责任田三亩。经郜某多次催要,郭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无奈之下,郜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干警工作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陈泉宇在依法向被告郭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多次上门,认真倾听原、被告意见,找准各方的矛盾点。陈泉宇先是从传统的亲情道德观念着眼劝告双方当事人,又从法理角度向被告陈述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被告郭某由最开始的抵触心理,逐渐意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的法定义务。
圆满解决

6月11日,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郜某同意郭某将麦子收割完毕后归还三亩责任田,郭某一次性给付先前拖欠郜某的赡养费900余元,并于每月5日前支付郜某当月赡养费人民币192元。双方长达数年的隔阂终于在次和解中得以化解。

西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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