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在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进行司法拘留时,在执行惩戒措施的强大威慑下,朱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8年,朱某因资金周转向牛某借款本金7万元,牛某出于朋友之情答应借款,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朱某银行账户内,同时朱某向牛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限。借款到期后,牛某多次向朱某要求归还借款,但朱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牛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朱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还款5万元后,再也不提剩余欠款的事情,牛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其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为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释明继续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让其尽快履行义务。2020年11月4日,在多次调解和上门执行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依法对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强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体检。当警车距离拘留所越来越近,朱某这才意识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在即将被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表示希望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打电话凑钱。当日,被执行人将凑到2万交到法院账户,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解除了拘留强制措施。
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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