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人物 >> 所有文章 >> 正文
遂平法院:执行法官三顾茅庐 执结借款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20-12-31 9:41:28  点击数:3379
【字体: 字体颜色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于2018年借款给杨某7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杨某未自觉还款,经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自2020年8月起,每月偿还李某5000元,直至清偿完毕,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约定期限内,杨某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案款执行通知书及限制消费令,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以及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但杨某依然置若罔闻,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解释案情,执行法官意识到杨某是在故意耍无赖,挑战法律底线,在多次传讯未果后,三顾茅庐,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早晨在杨某家中找到他,执行法官从情理出发,向被执行人杨某告知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杨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当天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当期应给付的5000元及诉讼费给付了申请人李某。

    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pic
  • 上一篇: 堆置树木致人损害 赔礼道歉 赔损失
  • 下一篇: 河南淮滨:八旬老人迷路 铁骑助其返家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