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利用“线上”查控系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15天。
2020年2月25日,被告安某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张某借款2万元,原告张某通过手机银行业务转账到被告效某(系被告安某某妻子),借款到期后,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本院。法院判决:被告安某、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内偿还原告张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因被告安某、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张某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5月11日执行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法官李永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查控,依法对被执行人效某的微信账户进行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效某非常着急,立即向执行法官提出配合执行的请求,5月26日上午,李永强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放弃利息,被执行人效某当场将案件执行款履行完毕,此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