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过灵活财产保全,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一直是遂平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遂平法院在审理原告某银行与某生态公司等12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考虑到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 ,依原告方申请,及时裁定对12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冻结12被告银行存款68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执行干警在接到该起执保案件后,第一时间发起网络查控,同时顶着烈日辗转多家银行、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地,对所有被告方的足额银行存款、车辆及房屋等进行冻结查封。随着财产的冻结,被告方认识到司法的强势与威严,于是法官“以保促谈”,仅用一周时间顺利将案件调解,随后又及时裁定解除对被告方相应财产与银行账户的冻结查封。因当事双方均涉及企业,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执行干警在拿到解封的裁定书后又在第一时间不辞劳苦,顶着烈日辗转于银行、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对被告方的财产和账户进行解封解冻,顺利执结该起执保案件,保障企业良好运转,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 财产保全不仅是防止当事人财产转移的手段,更是一种未雨绸缪,从源头维护胜诉权益的执行措施,遂平法院执行局立足主责主业,一直将执保案件做为维护营商环境,为企业解忧纾难的工作重点。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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