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11点30分,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多番联动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结完毕,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周某于2022年1月向原告魏某借款55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承诺第二天归还,约定期限已过,经原告魏某多次催要,被告周某拒不归还,且拒接原告魏某电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某偿还原告魏某借款人民币55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仍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敦促周某尽快履行义务,但周某一直拖延履行。执行法官经过系统查控,发现周某名下有一辆车,在申请人魏某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于4月20日晚7点查找到该车辆,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拒不履行将会把车辆拖走,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拒绝履行,后看到执行干警同拖车部门将车辆拖走后,周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其履行义务的意愿。在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清欠款,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该案高效执结,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利于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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