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她就在我们的身边。2022年8月4日,台前县举办2022年“台前好人”发布暨“乡村光荣榜”选树表彰活动,台前县检察院干警吕丹丹光荣入选“台前好人榜”。 吕丹丹从检四年,先后从事宣传教育、单位文明创建、刑事检察工作。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办案中秉承客观公正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同时怀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 2021年11月,吕丹丹在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过程,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玉”年龄较小、父母离异、家庭困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涉嫌犯罪。吕丹丹既痛心又心疼,但触犯了法律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吕丹丹在惋惜的同时,依然协助员额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移送起诉。但秉承着惋惜的心情,吕丹丹对“小玉”说“有案件外的困难可以寻求我的帮助”。后法院对“小玉”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判决,“小玉”需要交纳3000元罚金,但实在拿不出来,找到吕丹丹,吕丹丹动了恻隐之心,便帮她垫付了这3000元。 “法律不是无情的,不是冰冷的。我们办案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是为了引导每一位犯罪嫌疑人回到正轨,变得越来越好。吕丹丹针对她助人为乐的目的作出了解释。 台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景辰说,我们的检察干警吕丹丹入职时间较短,接触刑事案件办理时间更是不长,但是像所有公诉人一样,审查卷宗、整理报告、提审讯问、开庭公诉,加班加点成为她的常态。最让人欣慰的是,吕丹丹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院内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她都主动参加,每年的无偿献血活动都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疫情防控中,她作为一名志愿者不辞辛苦、乐于助人、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冲锋在战“疫”一线,热心公益早已成为她身上的标签。她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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