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红,女,中共党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到法治的宣传者、捍卫者、奉行者,用实干和担当在工作岗位上奉献芳华、谱写华章。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获得个人嘉奖,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躬身入局,用奋进书写时代华章 吴艳红同志所在的车站法庭承办着遂平法院受理的所有交通事故类案件。从立案受理、排期送达到开庭审理、撰写法律文书,她都是事事亲力亲为。她认为,司法案件直接面对各种社会冲突和风险挑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需要法官拿出担当精神,在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中,抽丝剥茧树立起法律权威,查清事实挺立起公平正义的脊梁。由于案件数量多、人员少,上班时间她只能安排接待当事人、开庭等程序性工作,熬夜加班已成了家常便饭。她从无怨言,常常把工作安排的有条不紊,井井有条,攻坚克难,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稳妥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2023年上半年共受理111件,审结103件,结案率92.79%,简易程序适用率94.17%,当庭宣判率39.29%,自动履行率79.57%。审判质效位居遂平法院前列。 公正高效,用真心化解矛盾纠纷 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原告秦某受伤住院因赔偿问题将被告赵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至遂平法院。立案受理后,吴艳红同志接到案件了解案情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意见分歧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审理,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秦某经济损失、赔偿被告赵某垫付费用。判决后,她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双方服判息诉,均未提起上诉。被告赵某因被承办法官尽职尽责、秉公执法的态度所感动,遂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吴艳红同志手中,以示感谢。看到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解开了,她也欣慰地笑了。 工作中,吴艳红同志常常对庭里年轻的同志说,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在给当事人带来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我们要秉持着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真正做到“忧民所忧,解民所困”。 为民司法,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吴艳红同志在保质保量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针对日常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性,做好宣传指引,落实好人民法庭“三进”工作。通过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等进行实地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靠大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己也为他”的思想认识,减少、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吴艳红同志忠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审判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情怀。2023年8月的一天,吴艳红同志同往常一样,在赶往庭里加班时,因长时间劳累过度,不慎晕倒受伤住院。脱离危险期后,她仍满心惦记工作,利用治疗的间隙时间,电话联系庭内干警安排具体工作。当院领导探望她时,只见她正在给一旁照顾自己的丈夫说周末加班写的5个判决,就是为了这周可以安排其他的庭审,没想到……,说着眼泪在眼眶中打圈。吴艳红同志住院前一个月,个人办结案件32件,用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穆桂英横枪跃马、冲锋陷阵的事迹为我们所崇敬,而吴艳红同志就像“穆桂英”一样,坚守在司法第一线,胸怀正义秉公执法,只不过她的战场,是这威严的三尺审判台。在她身上,闪烁着时代赋予法律工匠的情操与风采,她以出色的工作和精益求精的自我要求阐释着作为一名巾帼法官的美丽,勾勒出遂平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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