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香菇产业巡回法庭” 成立以来,泌阳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将大量工作放在诉源治理上,实现了诉前调解与司法审判的无缝对接,把菇农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从源头实现诉源减量。今年以来,全院仅受理了一件菇农纠纷案件,并以调解结案。 一件纠纷 李某与翁某纠纷一案中,李某是香菇种植户,常年种植香菇向外出售;翁某听说我县的香菇品质鲜、样貌好,因此特地从浙江远道而来从事香菇采购生意,但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对逾期付款利息约定不明,因此在支付逾期款项时产生了纠纷。我院香菇巡回法庭在县香菇市场法治宣传时得知此事,主动联系了李某和翁某,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巡回法庭法官向他们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又从和气生财的情理及维护我县香菇产业的口碑等方面从中调解,最终双方确定了利息的具体数额,翁某随即便将相关款项悉数支付给李某,双方不仅握手言和,还签订了长期的供货合同。 三项举措 泌阳法院将香菇产业巡回审判法庭建设作为主动融入泌阳发展大局,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服务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聚焦香菇种植、采摘、包装、买卖、运输、用工等一系列活动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努力为泌阳香菇产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一是着力优化调审工作力量,在构建香菇产业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上用力。泌阳县法院采用“法院+N’工作模式,组织协调菇业管理部门、村镇、社区等社会解纷资源,打造全链条调解网络,全方位构建联合调解、司法调解多层次、递进式的菇业纠纷化解体系。 二是着力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在延伸香菇产业巡回法庭辐射范围上用心。泌阳县法院制定纠纷化解操作手册,指导乡镇调解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及时发现矛盾,提前参与菇业纠纷化解,为当事人提供畅通明晰的诉前纠纷解决办法。 三是着力提升菇农法律知识,在提高香菇产业矛盾自我化解能力上用功。开展同类香菇案件巡回审判,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组织种植香菇比较集中的村委、居委工作人员,共同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和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好解决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泌阳县法院坚持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将纠纷化解在未发、化解在诉前,形成“自我解决优先、社会调解保障、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成诉”,让泌阳法院香菇产业巡回法庭这张新名片成为县招商引资的帮手,助力建设“中国菌都”的目标,助力优良营商环境的营造。(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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