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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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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法院常态化开展“护民生、优环境”集中执行行动
 更新时间:2023-11-30 9:48:51  点击数: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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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5日,泌阳法院继续开展“护民生、优环境”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主要聚焦“涉农民工资”“涉企”“涉民生”等案件,努力通过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清晨,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整装待发。
执行案例(一)
善意执行见成效

   刘某与邱某本是同一村委村民,在村东河岸均有一块土地,但双方对于耕地界限发生争议,经法院调查,最终认定,邱某多占刘某土地约0.65亩,判决邱某将土地返还给刘某。但邱某拒不履行,刘某遂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先是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本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后又通过村委与其沟通,以期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始终不为所动。
   集中执行行动期间,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带领下,在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被执行人,因考虑到双方乃是同村委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并未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与双方一起来到争议地块,对争议地块再次确认,之后在争议地块旁边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表示将主动清理争议土地上的杂物等,将争议土地还给申请人。
执行案例(二)
强制执行显威力

   张某与胡某劳务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胡某应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被告胡某怠于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查封。但由于胡某一直“躲猫猫”,该车辆却一直未被实际扣押。集中执行期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快速到达车辆停放处,核实车辆信息后,将车辆依法扣押,如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启动车辆评估拍卖程序,尽早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执行结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泌阳法院邀请媒体代表全程见证执行过程,共出动干警48人,结案3件,其中执行完毕1件,和解2件,扣押车辆一辆,执行到位金额185万余元。
下一步,泌阳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民生和小标的额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护民生、优环境”集中执行系列行动,严厉打击“拖、躲、赖”等拒执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将申请执行人纸上胜诉权益变成手中“真金白银”。(泌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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