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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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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警方开展“温情劝投”工作 效果显著
 更新时间:2024-3-21 16:10:26  点击数: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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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临近,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抓住祭扫追思亲人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大力开展“温情劝投”工作,向在逃人员亲属讲政策、讲法律,利用亲情感召,敦促在逃人员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日前,淮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社区走访中,发现居民陈某某(男,36岁)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广西平乐警方网上追逃。获悉线索后,民警即对陈某某行踪展开调查,在查清陈某某的社会关系后,民警立即与其亲属联系,做陈某某的劝投案工作。
    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和法律和政策的感召下,陈某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与亲属一同来到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3月18日,淮滨县公安局王家岗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走访时摸排到,因涉嫌诈骗被安徽蚌埠警方上网追逃的村民黄某(男,淮滨县人)近期返家的线索。掌握线索后,王家岗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到黄某家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后慑于法律威严,当日黄某便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黄杰投案后,民警又了解到黄某的老表刘某(男,固始县人)为同一案犯,于是民警通过黄某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就这样,在民警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下,刘某于3月19日,主动来到王家岗派出所投案自首。
    3月19日,淮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张某某系2023年上网在逃人员。对此,民警在对张某某抓捕的同时,多次通过电话做其亲属思想工作,讲法律、讲政策,晓以利害,希望他们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争取让张某某早日投案自首。后在治安民警的不懈努力和政策感召下,3月19日,在逃人员张某某主动来到淮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
    至此,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淮滨县公安局成功规劝4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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