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4月23日,记者从唐河县法院获悉一件奇事,小姑子利欲熏心,将自己的亲嫂子卖与他人为妻,到头来伤了感情、丢了钱财,落得锒铛入狱。
据唐河法院法官介绍,被告人王某霞娘家兄长王某阳早年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其妻子李某琴近年来常在王某霞家居住。去年7月份,被告人王某霞得知本县郭滩镇王某欲娶妻,遂心生发财之意,将目光盯向自己的亲嫂子,她与王某商议以1万元将李某琴卖与其为妻。
2013年8月15日上午,被告人王某霞电话通知王某前来接人,当天下午被告人王某霞欺骗李某琴称李的女儿在婆家生气,让嫂子去劝劝闺女。
王某来到王某霞家中后,二人一同将李某琴诱骗到郭滩镇王某家,王某霞获款1万元后迅速借机回家。之后,李某琴就被软禁在王某家里,白天由王某的母亲看管,晚上,王某与李某琴同住并锁上大门,以防止她逃走。
数日后,李某琴趁王某不备逃至邻居家报警,被告人王某霞事情败露,落入法网。
日前,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王某霞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古语云“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可见兄嫂和弟妹之间的亲密关系非同一般。然而,王某霞却为了钱财不顾亲情和法律,将自己的亲嫂子贩卖给他人为妻,冲破了道德底线,触犯了刑法,其行为着实令人震惊、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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