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 儿子交通肇事逃逸,父亲却主动投案自首。近日,渑池县法院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将父子二分别判刑。
3月10日23时许,李小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南闫公路自南向北行驶超越右侧车辆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单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单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小某驾车逃逸,并将此事告诉父亲李大某。次日13时许,李大某顶替李小某到渑池县交警大队投案,称案发当晚肇事车辆是自己驾驶的。3月17日,李小某由于经受不住巨大的思想压力,又到渑池县公安交警大队投案。案发后,李小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0万元,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渑池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大某明知李小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李小某肇事后自动投案,且父子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判处李小某有期徒刑二年;以包庇罪判处李大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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