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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首次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业务,充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
9月28日上午,代理“方某某交通肇事案”的杨律师来到台前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申请阅卷,负责律师接待的干警在审查相关材料后,给该律师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时还给该律师办理了“辩护与代理预约”,这是台前县院自案件信息公开业务开展以来首次进行“辩护与代理预约”。
“辩护与代理预约”是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利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强化对检察机关执法的外部监督,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我院在开展此项业务时还注重处理好以下关系:1、保障权利和保护隐私的关系。申请阅卷、会见等是律师的合法权利,但案件程序性信息涉及犯罪嫌疑人的隐私,在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时,应当严格核实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材料。2、申请预约与及时办理的关系。辩护人根据账号和密码在互联网上进行登录查询,预约案件,这就要求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时将预约信息导入到统一业务系统中交由承办人办理,从而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刘国英 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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