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郭某因入户盗窃被抓,在公安机关进行讯问时,面对哭泣的母亲,他竟麻木地睡着了。这个叛逆、冷漠的孩子,一度认为母亲根本不在乎自己,也没有人关心自己。最终,当他得知为了挽救他,检察官、父母和村委会都做出了那么多努力时,他终于失声痛哭……
8月7日,浚县检察院受理了郭某入户盗窃一案,经审查,郭某伙同他人先后三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6000余元。社会调查显示,郭某家庭贫寒,母亲十几年前带着一双年幼的儿女从云南改嫁到浚县,继父今年已70多岁,无法外出打工,母亲虽终日劳碌,但收入微薄。由于虚荣、叛逆,郭某性格变得古怪内向,迷恋上了网络游戏,无钱上网时,便伙同他人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考虑到郭某刚满16周岁,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检察官欲对其不批准逮捕。但由于只追回部分赃款,尚有2040元赃款没有退还,被害人拒不谅解。
检察官李莉打电话通知公安机关联系郭某的父母,尽力退赔失主损失,但办案人员回复,其家中太穷,2000多元实在拿不出。李莉又电话通知郭某的母亲到检察院,想当面说明退赃对孩子是否被批捕关系重大,但其母亲一直未到院里。无奈,她又联系郭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告知郭某的情况,希望村干部出面提供帮助。
8月10日上午,郭某的父母和村民调主任韩向英来到了检察院。几名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反复向他们讲解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原因及意义。听过解释,其父母紧锁的眉头渐渐展开。检察官尽心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举动让韩向英深受感动,她表示回村后会和村委会协商,帮助郭某尽快退赃。
下午,在征得郭某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韩向英和检察官一起到市看守所提审了郭某。得知检察官及父母、村委会为了他所做的努力后,郭某失声痛哭。这个先前在公安机关讯问时,母亲在一边哭泣,自己竟然睡着的孩子,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艰辛和检察官的良苦用心。他向检察官保证,今后一定好好做人,不辜负所有帮助过他的人。
第二天,公安机关送来了郭某父母的退赃证明和被害人的领取证明、谅解书。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同意对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记者李杰通讯员牛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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