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因拖欠某产品代理商尹某的的货款迟迟不予偿还,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该案的承办法官多次寻在被执行人王某,并对其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申请人连声称赞并致以真诚的感谢。
2018年11月份开始,王某与尹某建立业务关系,至2019年1月15日止,王某共欠尹某43500元。经多次催要,王某偿还货款20000元,余23500元未偿还。事后尹某便不再提偿还之事。无奈之下尹某便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尹某货款23500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认真阅卷,仔细了解案情,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仍不予履行。此后,承办法官仍不放弃,多次耐心劝解被执行人王某,并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将会接受被纳入失信,拘留等失信人的惩罚。王某最终听取劝戒,找来尹某当场履行欠款23500元。
收回被拖欠已久的欠款,申请人尹某连声赞叹承办法官执法有耐心,解决了自己的大难题。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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