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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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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身故 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更新时间:2020-6-8 9:35:03  点击数: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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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如遇欠款人身故,那么这笔钱,债权人就该自认倒霉吗?2020年,西平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用事实告诉你,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是可以要回来的!

2015年5月至2019年5月,原告郑某陆续借给被告刘某姐弟二人的父亲借款共计3万元,并出具借据约定利息,后借款人刘某因病去世,郑某多次向刘某母亲和子女催要借款,他们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后,西平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母亲及子女在继承刘某遗产实际价值限额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郑某遂向西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西平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刘某姐弟二人因被限制高消费而不能出国参加舞蹈比赛,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之后,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欠款交付到申请人郑某手中。至此,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西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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