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亲情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据悉,朱某甲与朱某乙、霍某是本家亲戚,因朱某甲为霍某担保贷款未还,法院强制执行了朱某甲的工资等款项,朱某甲向霍某多次追要未果,遂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西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霍某、朱某乙共同偿还朱某甲欠款81400元。判决生效后,霍某、朱某乙拒不履行还款责任。
2021年3月11日,朱某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院李永强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了解得知,双方当事人原系本家亲戚,如何能够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基础上顺利执结案件成为李永强法官着重考虑的问题,为了办好这起案件,李永强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情法并释,通过心对心地沟通,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亲情是无价的,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当天,朱某乙主动缴纳执行款50000元,并承诺次日全部清偿完毕。次日一早朱某乙便将剩余执行款全部缴纳。至此,这起涉及亲情关系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2021年3月26日,为表达对承办法官李永强的感激之情,申请执行人在县人大法工委安红建主任的见证下,送来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典范、公正执行楷模”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