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女,中共党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被评为遂平县“十大优秀青年”、驻马店市“少年法庭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她所在的立案庭先后被遂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中共遂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赵丽同志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能认真履职,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期间,勇挑重担,审理了曾某等人团伙抢劫案、沈某交通肇事案、陈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付某等41人团伙诈骗案等一大批在我县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罪犯,为平安遂平、法治遂平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不畏困难,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机制。在她的努力下,诉前调解、速调对接、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等各项立案工作均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她还利用闲暇时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所写的法官手记“不敢懈怠每一起案件”被《人民法院报》发表刊登。
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鲜花和掌声的陪伴,但她时刻牢记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用良知和辛劳守护着公平和正义,她用辛勤和汗水肩负着法院人应有的使命和担当。漫漫征途,唯有奋斗。她将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重整行装再出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教育整顿优秀成果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遂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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