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董王超和书记员姜坤一起,来到罗山县尤店乡罗洼村,为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罗某办理涉案赔偿款领取手续。
2020年10月13日,罗某的女儿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赔偿款的分配和领取事宜,经董王超主持调解,罗某与女婿及外孙等达成一致意见,但因罗某现已85岁,身体状况欠佳,行动非常不便,无法到庭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董王超就和书记员姜坤一起来到罗某的家中,为老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法官亲自上门为老人办理领款手续,罗某及其家人非常感动,连连表示谢意。 据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升。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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